经学校研究决定,教代会常设主席团讨论通过,我校本周开始在机关、直属单位和院系机关科及科以下干部范围内,全面开展第三轮干部竞争上岗、择优任用工作,同时进行了党政管理人员津贴改革。两个实施方案已经出台,并在学校办公网上公布。
此轮改革的宗旨是进一步深化我校干部管理体制改革,更好地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全面提高我校机关、直属单位和院系机关的管理水平、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。
本轮干部竞争上岗、择优任用工作将按照党委领导、统一协调、各处负责、分头实施的原则,本月17日完成。校党委要求机关党委、各党总支、各处级单位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认真准备,精心组织,把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着眼点落实在提高本单位管理水平、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上,正确处理好改革、发展、稳定的关系,处理好个人、部门和学校三者利益关系,确保校内管理体制改革顺利进行。
校机关改革重点之一是改变用人机制,实行动态管理和人员的定期择优任用。根据3年机构运行情况,本次竞争上岗部分处级单位科室职能和设置进行了调整。学校机关及直属单位共新增了5个科室、16个人员编制。为加强管理,院系机关科室进行重新设置,并与校机关、直属单位科及科以下干部竞争上岗同步进行。量外,本轮竞争上岗将在图书馆进行全员聘用制改革试点。
随着新一轮科及科以下干部竞争上岗的启动,为满足学校在新形势下的办学需要,进一步深化校内人事分配制度改革,学校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,结合学校实际,同时制定出台了《哈尔滨工程大学党政管理人员津贴实施方案》。
方案执行范围为学校机关、直属单位及各教学单位的管理人员。本轮改革模拟教育职员制,将管理人员按职员类别分为高级职员、中级职员、初级职员3个职等、10个职级, 1-5级职员为高级职员,6-8级职员为中级职员,9-10级职员为初级职员,其中1、2级职员为校领导。工人按技术等级分为技师、高级工、中级工及以下3档。
管理人员津贴共分岗位津贴、业绩津贴及领导责任津贴3类。其中,岗位津贴按10个工作月发放至职工工资卡。学校按岗位津贴总额的一定比例核定各单位业绩津贴总额,由各单位按照优劳优酬原则,和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挂钩,制定分配方案,人事处审核后年底统一发放。与以往不同的是,年度考核优秀者应在本单位人均业绩津贴基础上上浮20%至50%。领导责任津贴仅限于担任领导实职人员,并根据所任不同职务级别设定,按月发放50%,另50%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统一发放,每年发放10个工作月。聘任科员岗位的全民所有制工人岗位津贴标准按九级职员标准确定,不考虑累积年限。
方案规定,管理人员上岗只能选择行政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任一序列,不得交叉跨越。院系双肩挑的副处以上人员可以聘任院系学科(专业)、课程负责人岗位,并享受相应的责任津贴。辅导员可自主选择党政管理或院系教学科研岗位津贴类型。图书馆、档案馆、学报、工学周报、有线电视台和校医院等专业性较强单位中部分人员,各单位可在学校核算津贴总额内自行制定分配方案,报人事处审核后实施。